11月19日下午,党政办公室在行政楼第三会议室组织专题学习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会上,党政办公室主任李聪带领大家学习了《办法》。李聪指出《办法》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李聪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